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宁波电视台、宁波晚报社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度“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立足于老百姓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作为今年文明之星的评选标准。这些人物(群体)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特别是在2007年文明城市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宁波市民,还包括户籍不在宁波的“新宁波人”均可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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