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法: 1、投票写信至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599号 宁波电视台影视剧频道。 2、本站专题页面www.nbtv.com.cn/2008投票。 3、短信评选号码。 4、专家组评选。 特别说明: 最终将产生不少于2名的影视剧频道“形象代言人” 所有参与活动报名、投票评选的观众,最终都有机会活动本次活动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