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日期:2008年1月15日——2月15日

评选方法:
1、投票写信至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599号 宁波电视台影视剧频道。
2、本站专题页面www.nbtv.com.cn/2008投票。
3、短信评选号码。
4、专家组评选。

特别说明:
最终将产生不少于2名的影视剧频道“形象代言人”
所有参与活动报名、投票评选的观众,最终都有机会活动本次活动大奖。


 
 
宁波电视台影视剧频道保留活动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