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宁波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争创目标,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宁波电视台、宁波晚报社主办,宁波广播电视周报协办,联合开展2006年度“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
    “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立足于老百姓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谁为和谐社会建设引领时代风尚,谁为文明城市创建默默无闻奉献,谁在您需要帮助时雪中送炭……谁就是你身边的文明之星”。
“十大文明之星”
    主要是指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楷模,全市各地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

1、推荐候选对象
    推荐采用组织推荐与市民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报(推荐表附后),所有推荐材料同时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wenming@nbtv.com.cn。联系电话:87182777,gzq1008@nb.cn。
    市民推荐可以拨打新闻热线967890;也可以在宁波电视台网站(www.nbtv.com.cn)下载在推荐表格,将推荐材料发送到活动公共邮箱:wenming@nbtv.com.cn。邮件中请留下推荐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您还可以将推荐人选的资料以及您的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我们的留言板留言。

2、确定候选对象
    对推荐的候选对象经初步筛选后,在宁波电视台“我身边的文明之星”电视专栏(宁波电视台网站)中每天播出1-2位候选人的事迹,在此基础上,由评选活动组委会确定20个正式候选对象。

3、投票评选
    在《宁波晚报》《宁波广播电视周报》上刊发“我身边的文明之星”候选名单、事迹简介和选票,请全体市民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按得票多少确定“十大文明之星”。

4、表彰奖励
     2007年1月举行“文明星空—— ‘我身边的文明之星’”颁奖晚会,隆重表彰2006年度宁波市十大文明之星,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评选活动组委会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宁波电视台、宁波晚报社、宁波广播电视周报领导组成,同时,邀请第一届十大文明之星作为特邀评委。

 
主办: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电视台 宁波晚报社        协办:宁波广播电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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